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程序规范,内容完备、同意向社会公告”的审查意见,现将《<丽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进行公告。
附:《丽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丽江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丽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在广泛征求意见、四易其稿的基础上,丽江市教育局就《丽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举行了听证会。时间:2011年12月20日,地点:丽江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参加人员:1、听证主持人李淑芳;2、听证决策发言人赵文;3、听证记录员罗远;4、听证监察人王永生、尹兴明、赵镇和;5、共有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中学校校长、教科所教研员、招生考试部门、学科教师、家长、学生等方面的听证代表33人;6、另有5名来自社会层面的普通群众作为旁听代表参加听证;7、丽江日报记者1名、丽江电视台记者1名。整个听证会历时2个小时,发言踊跃,各抒己见,生动活泼。
在主持人就听证的事项和纪律作了说明、核实了听证代表的身份并告知了参加人的权利义务之后,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了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来自市人大的听证代表提出:第一,《方案》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制定得较为全面,将有力地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第二,所提出的“择优统招生”招生录取制度,既然是“择优”就不应再限比例;第三,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其子女就学也不会固定在某一个学校,因此“定向择优生必须是本县、区常住户口,并在一所学校有三年在读学籍的考生”的规定过死,很难体现教育公平;第四,该方案边实行边完善,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越简单越好。第五,是否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
来自市政协的听证代表提出:第一,评价制度改革关乎教育的命运,如果学业水平考试不科学,招生也不可能科学,该《方案》是切实可行的;第二,招生分批次完成不一定公平,对于学校之间的矛盾怎样协调还需慎重考虑。
来自中学校长方面的听证代表提出:第一,有史以来第一次参加招生录取方案听证会,完全同意该方案;第二,本市高中招收的外省籍学生视为择校生,是否需要对“择校生”作重新界定;第三,学业水平考试时若学生因故错过了考试而又不组织补考,学生上高中阶段学校怎么办?
来自学科教师的听证代表提出:方案是可行的。实行诚信推荐保送生制度,要进一步作明确具体规定,否则,可能出现不公平。
来自教育科研的听证代表提出:第一,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内容应包括初中水平测试和选拔水平测试,许多学生会补考,怎么安排补考要作规定;第二,执行“择校生”三限制,必须明确是哪“三限制”。
来自学生方面的听证代表提出:方案对我们来说是公平公正的,对我们的未来是有保证的。
决策发言人对上述听证代表提出的质询和意见作了陈述和答辩。
第一、关于“择优”就不应再限比例的问题。按照省教厅“34号”文件的精神,高中阶段招生由5种形式的招生组成,每种形式都有“择优”的内容、都有一定的比例。
第二、关于“定向择优生”的户籍和学籍限制问题。实行“定向择优生”招生制度是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34号”文件重点强调的内容,其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逐步化解择校热问题、最大程度体现教育公平。同时,云南所有州市均作了这一条规定。因此,这一条必须保留。
第三、关于分批次录取的问题。历来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都是分批次进行的,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以后,招生形式分为5种,每种都有自身的择重点,不分批次无法进行招生录取。此外,市招考办还将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关于外省户籍学生按“择校生”处理的问题。云南的改革与外省不一致,外省户籍的学生不一定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了防止人情关系破坏教育公平,只能按“择校生”处理,其它州市也是这样做的。
第五、关于因故错过学业水平考试怎么办的问题。根据教育厅的规定,学业水平考试和以前的中考规格是一致的,因故错过学业水平考试,可以补考,但补考成绩不能作为升学录取依据,只作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使用。
第六、实行诚信保送生制度是否会造成新的不公平的问题。实行诚信保送生制度既是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举措之一,也是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包括北大这样的名校也在搞诚信保送招生。只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就不会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第七、关于在什么时候安排补考的问题。这一问题提得很好,“34号”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今天听证的方案也没有考虑。我们会在修改过程中加进这一内容,初步设想是: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由各学校组织补考。
第八、关于是否应对“三限制”进行说明的问题。择校生“三限制”就是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已经搞了十多年,教育系统的人几乎都知道,不说明影响也不大。
第九、是否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的问题。这个问题抓住了关键。教育厅进行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初衷确实是要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但实际情况却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生负担。当然,课程计划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必须要求承担相应的负担。为了对学生的未来负责,我们还不敢大幅度地减轻学生的负担。
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了总结:招生方案听证会在丽江是第一次召开,由于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今天的会议是成功的。大家一致同意该方案,这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也是我们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结果。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慎重考虑和认真采纳,对方案再作进一步修改,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永生对这次听证会给予了充分肯定。
丽江市教育局
2011年12月23日